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南通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強化源頭監管,加強政務服務,進一步提高行業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安全意識,現就南通市“安管人員”無紙化考核審核工作要求如下:
1.各縣(市)、區主管局每月1-5日集中上報本轄區內人員名單,上報名單內應為上一月度經轄區初審后符合條件提交市級審核的人員。請各縣(市)區加蓋主管部門公章確認,相關資料統一發送至ntjsshb@163.com,超期提交的一律列入下一月度。因審核的前后順序差異,請同時配合做好轄區內報考人員和企業的解釋說明工作。
2.根據安管人員考核要求,考生參考前應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企業自主培訓或第三方培訓機構培訓均可。企業自主培訓的內容和質量列入兩級審核的評估項,如加強對培訓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審核,一旦考后發現出現多人多次考試不合格現象等,將視為企業自主培訓的課時和效果不達標,將公開通報并要求停辦整改。第三方培訓機構應取得相應的辦學資質并符合《江蘇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標準》的有建設類安全生產培訓經驗的培訓機構,各縣(市)區主管局應不定期對課件、師資、臺賬管理進行屬地檢查,將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報市一級備案,并及時動態調整。未備案的第三方機構屬于市場化行為,除參照企業自主培訓模式開展必要審核外,不推薦報考人員和企業參加,發生經濟糾紛問題等自行承擔。
3.市級審核周期通常為一個月左右,審核辦會在當月內反饋審核情況。并根據審核情況,一般半個月后進行二輪復核,各縣(市)、區主管局應及時通知考生修正錯誤上報信息。如不發生二輪復核,即可進入考場選擇狀態。
4.為避免公共資源被過度占用,一次不通過的考生原則上三個月內不安排重考,并且同一年度同一類別最多不超過三次,且第三次重考前,需以個人名義提交一份重考說明,對考前是否參加過必要的安全培訓等事宜進行誠信承諾。
5.必須加急審核或突破重考限制的,應為企業辦理資質等特殊情況,且由企業提交書面申請,經注冊所在地的主管部門查證和批準,交由市一級衡量處理。同時,為維護“安管人員”考試的嚴肅性和公平性,以及防止考證為“掛證”等違法行為的發生,第三方機構和個人的此類申請不予受理。